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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启动大规模权力下放 乌兹别克斯坦启动大规模权力下放近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批准试点项目,将9个国家级部委所属的地方分支机构划归地方政府管辖。此项改革方案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总统批准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市)政府工作以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补充措施》,本次改革将覆盖45个地区,包括33个示范区(市)以及作为国家级试点区域的整个苏尔汉河州。 以下部委的地方分支机构将整合至地方政府体系:经济与财政部,投资、工业与贸易部,农业部,就业与减贫部,建设与住房公用事业部,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部,文化部,家庭与妇女委员会以及青年事务署。 地方政府负责人将获得更广泛的自主权:可自主审批划转机构的编制方案,任免工作人员,并实施激励与问责机制。 同步推进的改革还包括优化政府架构:区(市)负责人副职数量将从6名精简至4名,苏尔汉河州则由8名减至6名。地方政府负责人将有权根据本地区发展计划、产业特色和增长动力,自行确定副职的分管领域。同时保留关键部门的强制设置要求,包括决议执行监督处、信息服务处、能源管理科和数字化办公室。 针对目前存在的管理者与执行者比例失衡问题,新法令规定,地方政府人员编制中,管理者与下属人员的比例至少需达到1:3。此举旨在解决部分地方政府中一名管理者仅对应一名执行者导致的工作负荷不均和执行质量下降问题。 新体系特别注重财政激励机制。2026年起,试点地区将实施关键绩效指标导向的财政拨款制度:全面达成绩效目标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额度将提升15%;若持续未达标准,则相应核减拨款额度。 专家分析认为,此项改革标志着乌兹别克斯坦正从垂直管理模式向”贴近民众的政府“转型,这已成为该国未来十年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