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已批准使用统一二维码提供支付服务的规则。司法部于4月15日注册了相关文件。
新规则旨在标准化用于支付的二维码并整合不同的支付系统。只需一个二维码,客户就能通过任何银行或支付服务来支付商品和服务。
支付时可以使用静态或动态二维码。静态代码与特定支付细节绑定,而动态代码则由商家设备自动生成,持续一段时间。
付款收款人(卖家)可根据与收单银行的协议获得一个二维码。银行负责提供印刷或电子形式的静态代码,并发行具备动态代码生成能力的设备。
如果以印刷形式使用静态二维码,必须满足系统操作员的可读性要求。允许使用带有全息保护的纸张来打印代码。
银行和支付服务必须在其移动应用主屏幕上添加一个专门的按钮来扫描二维码。
此外,应用程序必须具备以下功能:
自动添加付款详情;
输入或自动添加付款金额;
显示支付佣金金额(如有);
付款金额确认;
每笔交易的在线帮助,以及付款记录跟踪。
规则还规定了客户支持的组织方式。银行和服务机构应通过申请提供提交投诉和上传额外情况信息的能力。
系统管理
统一二维码系统的操作者负责维护其性能、处理支付数据以及系统参与者之间的主要结算。它负责生成结算清算信息,并实时(或当天)提供付款数据。
此外,运营商正在开发银行与支付服务整合的技术文件。应确保系统参与者之间的技术合作。
统一二维码系统内的服务费用由运营商与参与者协商确定。有关资费及其变更的信息必须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在运营商网站上公布。
同时,运营商必须在服务费率生效前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央银行。技术文档的修订也适用类似要求。
2025年12月,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签署法令,引入统一支付二维码。自2026年7月1日起,行业和服务组织必须接受二维码付款,若不使用二维码将被视为违反贸易规则。
此前,Spot写道,乌兹别克斯坦取消了P2P转移目的的强制性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