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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科技服务进园区项目报通知全国中小企业科技服务进园区 项 目 申 报 通 知
关于预征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为更好的落实广东省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针对高新企业提供相关培育服务。经研究,我单位现启动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预征集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企业在广东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我园区内企业; (2)企业拥有核心技术,且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高新技术领域有: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3)企业上一年有销售收入; (4)企业近三年有研究开发费用(成立不满三年按实际经营年度); (5)企业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时间不可本年); (6)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率不低于5%。 1、对报送的企业提前进行财务数据分析,提升高新认定评分分数; 2、提前进行知识产权规划,避免高新认定时数量和质量不达标; 3、提前进行科技人员合理安排结构分析; 4、提前高新企业认定材料完整性整理。 三、增值服务 1、知识产权类:商标,软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等。 2、资质类;质量管理体系 四、高新企业认定征集报送方式 1、报送方式: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认真填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测评表》(附件另附),并按照相关要求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zqf@cn-hjs.com邮箱。 五、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2022年8月31日 |